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学生保险工作的会议精神,做好本区2016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进一步认识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学生保险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少儿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
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培养学生自觉自愿的参与意识
积极宣传保险对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的现实作用,以“学生健康成长为本”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保险险种介绍及具体要求
近年来,学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保障险种之间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为本区学生撑起了较为有力的保护伞。至2016年,学生的保障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医疗费用保障,二是意外伤害保障。具体险种如下:
(一)《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托幼机构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每人100元/年。经费由学生支付,缴费方式由市医保中心相关部门另行操作。
(二)《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作为非赢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倡导互助精神,切实地为部分困难学生家庭减轻经济负担,逐步成为未成年人社会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托幼机构全体在册学生(包括在校借读并登记在册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职校和托幼机构每人80元/学年。经费由学生支付,通过校方与区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确认的解款方式缴费。
(三)《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是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包含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等多项保障。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每人70元/学年。经费由学生支付,学校、幼儿园配合做好组织工作,发放统一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经家长自愿选择确认同意后,通过校方与中国人寿公司确认的解款方式缴费。
(四)《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的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每人4元/学年。经费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划拨中国人寿浦东支公司。
(五)《上海市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保障基金》
《上海市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保障基金》是专门针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涉及的校园基金,是对被保险人因参加学校组织与安排的体育课教学、体育竞赛、课余体育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含交通意外)发生的意外伤害或猝死导致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每人2元/学年。经费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划拨中国人寿浦东支公司。
(六)《学生文体活动与寒暑假学生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文体活动与寒暑假学生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在徐汇区教育局组织的学生活动及规定的活动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承担保险责任。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和职校每人2元/学年,经费由教育局拨付,各校须将全体在册学生名单(与《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相同)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教育局科艺体卫科(格式见附件2)。
(七)平安校方责任保险
《平安校方责任保险》是以学校为被保险人,以学校的依法应承担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主要为学生在校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全体在册学生。收费标准,中小学和职校每人5元/学年,经费由市教委拨付;幼儿园每人4元/学年,经费由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缴费方式,由市教委相关部门和区学前管理中心另行操作。
以上险种汇总为《徐汇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保险险种一览表》(见附件1),供学校参考。
四、积极配合,规范操作,组织落实学生保险工作
新学年,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领会精神,并传达到每一个操作环节的相关人员,配合做好相关险种的宣传、组织、统计、缴费工作。
附件:1、徐汇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保险险种一览表
2、《学生文体活动与寒暑假学生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投保信息汇总表
徐汇区教育局
附件1:徐汇区中小学、职校和幼儿园保险险种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保险项目 |
缴费标准 |
参保对象 |
支付方式 |
缴费时间 |
经办部门 |
医疗费用保障 |
1 |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100元/人 |
中小幼职 |
学生支付(列入明白收费卡) |
待定 |
医保中心 |
2 |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 医疗互助基金 |
80元/人 |
中小幼职 |
学生支付 |
|
红十字会 | |
意外伤害保障 |
3 |
平安校方责任保险 |
5元/人 |
中小职 |
市教委支付 |
—— |
中国平安 |
4元/人 |
幼儿园 |
幼儿园公用经费支付 |
|
中国平安 | |||
4 |
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
4元/人 |
中小幼职 |
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
|
中国人寿 | |
5 |
上海市学校体育运动伤害 专项保障基金 |
2元/人 |
中小幼职 |
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
|
中国人寿 | |
6 |
中小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
70元/人 |
中小幼职 |
学生支付 |
|
中国人寿 | |
7 |
学生文体活动与寒暑假学生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元/人 |
中小职 |
教育局支付 |
|
中国人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