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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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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徐汇区教育局计财科是会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教育局,按照《会计法》和《规范》规定的原则,在局计财科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编制预算收支计划,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徐汇区教育局所属的各学校,是独立的财务核算单位,实行  “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小学的财务活动在小学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会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小学的会计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领导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超过核定的限额及时解入银行,按规定设立现金日记账。每天核对现金库存,做到日清月结,不坐支,不白条顶库,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编制记账凭记,保证账款相符。

2.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凭证的名称、日期、内容、金额等。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违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同时向领导报告。

3. 按规定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对于收入现金必须开给交款人正式收据。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小学财务负责人签定盖章。支付现金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 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账。月度终了时,银行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5. 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存款私存。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接受银行和上级单位的监督。

6.保守保险柜的秘密,保管好钥匙,确实保证保险柜安全无缺。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不得随意扩大现金使用范围,我校现金使用范围为: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使用贷记凭证或转账支票结算。

2.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3.小学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不准将公款作为储蓄款私人存储,不准私设“小金库”,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款凭证,严禁收费不开票,严禁“坐支”现金行为的发生。

4.小学报账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5.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小学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二周内结算还清。

 

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小学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利用小学账户或票据搞非法活动。

2.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3.应设置支票领用登记薄,登记支票领用情况。

4.报账员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账、对账工作。

5.严格落实印鉴章分管制度,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会计名章须分别管理,严禁一人管理。

6.银行存款户的开立或变更,应将帐号及存款性质报会计中心备查。

7.外单位交来的支票,报账员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得挪用、转让。

8.对已作废的支票、贷记凭证,应与存根联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

 

四、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4、 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领款单据,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审核后,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临时工工资每月统一由所使用部门考核造册经审核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5、 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科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财产物资验收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写清用途并经校长审批。

3、报销各种发票、劳务费、差旅费等填制“付款凭证”。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五、内部牵制制度

1.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二者严格分开,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分工明确,责任分清。

2.会计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库存现金抽查,监督现金合理使用。更换出纳时,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督促收回钥匙盒更换密码。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3.空白支票、收据、各类银行票据由专人保管,印签章二人以上负责保管。领用空白票据要有领用登记和注销制度,作废收据要盖“作废”章,并同存根一同保存。

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输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设置专职的财产保管员,负责财产物资的收发工作,建立财产帐,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6.会计人员掌握银行存款总账,控制出纳人员的存款收付业务。会计人员掌握的固定资产总金额,控制财产保管员的固定资产总金额,加强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7.现金保险箱钥匙及密码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工作调动时收回钥匙和更换密码。

 

六、稽核制度

1.稽核工作制度,由校长和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检查或审核。

2.预算和决算的计划标项目是否安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达标,审核之后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改善预算和决算。

3.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5.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要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物是否相符,并查明账物不符的原因。

6.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稽核和重点稽核,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日常稽核和临时稽核。

 

七、收费管理制度

1.收费严格按照市教委每学期公布的项目、标准收取,并纳入事业账户统一核算。

2.代办收费项目有各部门提出申请、必须经行政会集体讨论后确定,纳入“明白交费卡”。

3.代办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不盈利”的原则,不得以口头或说明的方法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

4.代收的款项及相关的折扣、让利、劳务费等返还款必须全额纳入事业账户核算,不得滞留各部门,各种返还款应及时清退给学生。

5.对“明白交费卡”回执。有专人保存相关资料。

6.由校长任组长,组成专项检查组,每年对小学的代办费项目的收取、入账、结算、备案、清退及返还款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经费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小学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校财务审批制度规定如下:

1.收入是指小学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我园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上级补助收入等。

2.严格按照区物价局标准的收费收入项目进行收费。

3.小学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4.小学应当加强账户管理,各项收入要及时入账,防止收入流失。

5.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6.支出是小学开展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学生事务及其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我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7.为加强支出管理,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一支笔审批制度。

8. 对大额经费支出5万元以上及重大物资设备的购置与处置等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九、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由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小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园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如下:

1.本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2.按月装订会计凭证,按年装订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3.会计档案应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应编造销毁清册,经计财科批准后按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统一销毁。

6.小学的会计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学校收费票据管理,规范收费票据的申领、使用、保管及核销行为,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学校财务处负责全校收费票据的管理。校内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收费票据管理的规定,积极协助财务处做好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3. 学校使用的收费票据种类主要有行政事业性专用票据、往来结算票据。

4. 除国家规定外,学校所有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处持《收费票据购买证》购买。未经财务处许可,学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购买收费票据或私自印制收费票据。

5. 学校建立收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使用、保管、核销、检查、监督制度。财务将收费票据购回以后,应办理登记手续,建立保管制度;

6. 收费票据在启用前,领用人要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说明,以便明确责任。

7. 开具收费票据必须做到按编号顺序填写,内容真实完整,书写清楚,内容一致,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各部门领用的收费票据须加盖“学校收费专用章”。收费票据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对填错的废票不得撕毁,各联次均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便于核销和备查。

8.开具收费票据后,如因各种原因发生退款,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退款业务。其中,退款对象为个人的,必须收回原来的收费票据,并注明“作废”字样;退款对象为单位的,必须收回原收费票据或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

9. 收费票据用完后,经办人员必须在封面上注明收费票据起讫号、作废号、收费总金额、使用单位、经办人姓名等内容。

10. 财会人员必须在确认发生收款业务时才能开具收费票据,未发生收费收款业务时,原则上不得先开收据。

11. 学校应按照上述规定正确使用收费票据,各类收费票据不能相互串用。严禁私自转让、转借、代开、销毁。

 

十二、公务卡使用制度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

1、公务卡持卡人是指由本单位领导指定的在编在岗人员所有,可以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和报销业务的个人信用卡。

2、公务卡消费适用范围,是指各单位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或支票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

二、公务卡支付管理

1、持公务卡支付前,应按照单位采购支付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2、持卡人需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使用,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求时,经单位审批程序通过,根据发卡行的规定办理手续。

3、持卡人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本单位审批程序通过,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三、公务卡报销管理

1、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支出,必须早于免息还款期十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报销业务,如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产生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2、持卡人发生公务卡消费后,应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财务部门做好还款登记,按时还款;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3、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报销业务时,应富有报销审批手续,银行支付凭证回单、发票(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等原始凭证交财务部门办理还款。

四、公务卡管理职责

1、按规定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持卡人,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职责和费用。

2、持卡人因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及时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消费的报销。

3、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预算单位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制度。

三、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预算单位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不同的采购形式和方式进行采购。

五、预算单位实施采购过程中,具体参照《徐汇区政府采购指南》。

 

十四、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

2、预算编制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收入预算稳健可靠,支出预算全面细化,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单位预算外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收缴分离”制度。

4、单位应根据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预算安排和预算编报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编报程序为“二上二下”。

二、预算编制的内容

1、单位年度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预测下一年度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专用基金收入。

2、单位年度支出预算的编制:在保证人员经费增长比例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支出。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和专用基金支出。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

1、根据区财政局和教育局预算编制要求,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参照上一年度和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2、学校各部门依据工作目标和计划以及财力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报财务室汇总后在行政会议上汇报,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同意批准后,完成本单位年度预算,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将预算给予公示。

四、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1、预算一经确定,财务部门应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预算,严格执行。

2、由于各类政策出台、人员调动因素,预算需作适当调整,但需报区教育局和财政局审批。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应严格审批程序。

五、决算的执行

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由财务人员根据教育局计财科的要求,编制年度的决算报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并根据当年情况做好财务分析。

 

2011年9月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