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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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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总支书记、校长,党总支委员,教代会主席,人事干部为基本成员,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工会主席,总支纪检委员,教工代表、有关团体代表为基本成员,工会主席或教代会主席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

1)单位工作的热点问题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教职工积极性调动与发挥的问题。

5)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五个公开环节是:

1)管理权限公开

2)办事依据公开

3)办事程序公开

4)办事制度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8)学校各类创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招待费用、领导公务用车情况、有关人员通讯费用支出,外出考察学习(包括国内、境内外)费用及其它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10)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校园网、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校园网:校园网主页面设“校务公开栏”,公开栏分设校办、人事、工会和总务四个专栏,及时公布各部门有关校务公开信息。“校办专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校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有关决定。

3、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 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民主评议干部。

4、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显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报告、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评优和职称评审的结果等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5、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6、报告制度:对党政主要干部的收入、购房、住房装修等内容,定期向局组织科、纪检科统计上报;对党政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应事前并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局长室提出报告,经批准方能外出,外出期间的经费支出情况事后向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7、其它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通报的可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提交教代会。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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