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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问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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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问责工作制度

  1. 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领导干部同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根据教育党工委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问责,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师生满意率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 基本原则

    问责遵循权责统一、赏罚分明、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3. 问责对象

        学校中层干部。

  4. 问责内容

    对学校中层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形进行问责。

    五、问责工作的领导、实施和监督

    1.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徐汇实验小学学校中层干部问责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校长焦轶萍任组长,副校长陈霆婷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武艳艳、教师代表:冯晓榕、杨亭亭、孙晶为组员。学校党政负责实施问责办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完善岗位职责体系是实行中层干部问责制的前提。学校要认真指导各部门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制约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为问责制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3. 建立责任考评体系。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责任考评体系是实行中层干部问责制的核心。学校相关部门要坚持把责任考评与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干部考核任用等工作结合起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切实做到分清是非、分清功过、分清责任,保证奖罚分明、责罚相符。(见《徐汇实验小学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4. 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关键环节。问责小组要综合应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保证及时发现应该问责的行为,保证问责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实施,保证问责结果的及时反馈和应用。

     

    上海市徐汇区徐汇实验小学党支部

                                           ○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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