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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教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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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实验小学教务管理制度

 

一、学籍卡管理:

1 一年级新生入学填写学籍卡要求完整,规范,贴好入学照片,二年级学生填上入队日期。

2 学期结束前二星期,教导处将学籍卡发给班主任,进行学习成绩登记,考勤统计,健康状况及品德评语的填写,第二学期要填上“升级”。

3 放假前,教导处将学籍卡收齐,逐班检查,发现有不合格和漏填的项目,督促补填完整。

4 转入学生办齐入学手续后及时填写学籍卡,贴上照片,并写清何时、何因转入何班,编入班级进行登记编号。

5 转出学生,办齐转出手续后,学籍卡复印件让学生带走。

6 毕业班的学籍卡,花名册上写明毕业生的去向,毕业日期。

7)若学籍管理电子化,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则按操作规定进行相关内容的录入。(学籍端、班级端、教师端等)

 

二、转学、休学、复学等工作

 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休学: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须提供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出国出境;

3、其他特殊原因。

(二)因上述原因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后,予以休学,发给休学证明。

(三)申请休学一般按学期申请,申请休学的时间不超过2年。

(四)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就学的,最迟应在休学期满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延期休学。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学校应及时督促其复学,督促无效的按旷课处理。

(五)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须提供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即可复学。

(六)准予复学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七)休学期间的学生,其学籍自动保留在学校。

  

转学:

(一)转学流程:

1、学期结束时,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开具《市转学申请表》(或转学联系单);

 2.学生监护人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徐汇区招考中心查验、登记;

3. 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考中心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单”;

4.凭“转学(借读)通知单”及转学材料到安排学校报到,按照学校要求完善转学手续。将盖有接收学校图章的《市转学申请表》(或转学联系单)交回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将以上资料及时交予转入学校,办理入学、入籍、就读等手续。

(二)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年级的学生,不予转学。 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出。转出学校在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不得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及其家长。

(四)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

(五)学校应将转入学生编入原就读年级。从非本市学校转入本市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

其它学籍管理内容参考《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教务的日常管理

(一)关于学生请假、开具学籍证明: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或教导处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2、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在活动前向班主任书面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在上课期间外出旅游或进行游学活动。

3、批假权限:一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

4、学生若因出国旅游等需学校开具学籍证明的,需由监护人至少提前两周前往学校办理。学校提供固定的学籍证明模版,但家长若需其它格式,需自行下载相应模版并填写完整,用U盘拷好,再前往学校办理。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有固定时间(每周五下午1:45—3:00,教导处),寒暑假、节假日不办理开具学籍证明手续。

(二)关于教师的调换课: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导处排定的课表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调换课,必须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调换。

2、教师若临时调换课,也要向教导处报备。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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