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实验小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外教管理工作应围绕我校的办学方针,着力于徐汇实验小学英语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优化我校外教的数量和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提高学生外语水平,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为目标。
第二条 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三条 学校聘用外籍教师以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基本指导思想,坚持按需聘用,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外教的业务管理由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在日常管理上配备助教,在业务上积极为外教寻找合作教师,努力为外教在教学方面提供帮助,并确保对外教做到“要求明确、管理有效、信息畅通、服务到位”。
第五条 学校应向外教提出所授课程、使用教材、周课时量,授课年级及班级等。
第六条 聘用单位应以开放式引导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对外教进行教学管理。
1、每学期开学前向外教明确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目标、授课对象,提供教学大纲和计划范本、必要的参考教材和教学用品。
2、有效地组织外教与合作教师的教学合作,确保外教的教学有效地融入我校的教学体系,同时使合作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3、鼓励外教自主编制新教材和拟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但需在开课前要求外教进行提交,经审定同意后方可使用。
4、做好外教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利用,在充分吸收外教优质的教学经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培育新课程或精品课程。
第七条 外教应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好教学工作,接受学校和聘用单位组织的工作检查和督导。
1、外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教学,认真备课,按时撰写并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及其他各类教学资料。
2、鼓励外教引进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引进使用优质的英文资料,但不得以教学名义在课堂中传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注意仪容仪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因病或事假要提前向聘任单位履行请假和调课手续。
第八条 在教学上允许外籍教师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对外籍教师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给予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的要求或暂时做不到的意见作及时耐心地解释。英语教师应经常与外籍教师交换意见探讨有关教学问题
第九条 外籍教师要接受学校领导及有关教师听课,接受对教学情况的检查、评估,接受学生对自己教学质量的评估。
第三章 课堂教学管理
第十条 上课不得迟到,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第十一条 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不得缺课、误课。
第十二条 上课有教案,不准上随意课。
第十三条 上课不吸烟,不吃东西。
第十四条 要求衣冠整洁,不穿背心、拖鞋进教室。
第十五条 不向学生传教,不谈论政治。
第十六条 板书要规范,语言表达要标准。
第十七条 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活跃课堂气氛,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若与学生发生冲突,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及时解决。
第四章 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来中国任教的外籍教师,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民族习惯,具体如下:
1、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
3、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及校园教学生活基本相关信息;
4、我校关于外教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负责外籍教师在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外教必须在学校指定的教室上课。
1、为了保证学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所有外教人员每周来校时都应做好访客登记工作,并挂牌进校。
2、外教到校后,校方应派人协助外教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
3、注意防火和谨防意外事故,如有情况发生,请立即向校方报告;重大事故,请及时报警。
第二十一条 不许在校园等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课堂。
第二十二条 严守校规校纪。外教应和我校教职工一样,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须先通过联系教师向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 爱护电脑、多媒体等教学用品及有关设施,损坏或遗失的要赔偿。
第二十四条 与中方教师、学生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如遇具体问题,应通过联系教师向学校领导小组及时反映,妥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外教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它的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导处全面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方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014年2月